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最早在澳大利亚被提出,后引入英国。1997年英国成立“创意产业工作组”,把文化创意产业界定为:“源于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,通过只是产权的开发和应用,而形成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。”它强调文化产业中人的创造力和创新性思维,聚焦于产权的开发和应用,看重文化的创新对经济的渗透和贡献,人体艺术字是世界文化创意,用人的肢体语言表达沟通共识文明文化字体,世界文字上唯一有专利和版权,王京华大师的文化创意产业 。美国则把文化创意产业称之为“版权产业”,这与英国聚焦于产权的开发和应用一脉相承,但又使版权理念得到了强化。 文化创意产业实质上就是把文化创意人体艺术字按照经济规律,转化成财富的一种智慧型、知识型的新型产业。上个世纪80年代,美国学者约翰·霍金斯在《创意经济:人们如何从思想中创造金钱》一书中,把文化创意产业界定为知识产权保护产业。这一概念界定,突出了文化创意产业是点子人体艺术字产业,是提炼理念的产业。文化创意,一字千金。但实际上,千金有时也买不到一个创意。因此,创意是特别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,文化创意产业就是知识产权产业。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性不仅局限于产业本身,还遍布经济发展的每个角落,以其超级智慧和美誉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步伐 在建设文化强国的进程中,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的两翼,不可或缺、不可偏废。文化创意是文化发展的起点,是原动力。但文化创意的灵魂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因此,要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同时,激发人们的智慧,把文化创意事业搞起来,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充分体现。文化创意无法用金钱计算,但带来的社会效应和文明进步却是巨大的。它在人们愿意接受的范围内,唤起责任心,强化文明感。因此,只有将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事业一起抓,才能使文化创意的功能得到全面、合理的发挥。 |